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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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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魏莹 编辑:李俊鹏 发布时间:2020-01-29 16:41:02 阅读数:10517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防疫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01

推迟开学时间

严禁提前开学和返校住宿,具体开学(开园)时间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确定。教师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02

暂停所有学生实习实训任务

没有到实习岗位的学生一律暂停前往岗位,何时到岗到校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03

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在疫情流行期间,任何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举办参观、社会实践、考试、线下教学培训、辅导答疑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各级各类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一律停止。所有学生不得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

04

强化疫情监测

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学生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密切掌握班级学生情况,每天按时完成疫情日报告、零报告;重点关注寒假期间去过武汉和湖北的本校师生的身体状况,加强跟踪指导;提醒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师生向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居家隔离观察,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三甲医院就诊,同时向学校及所在街道社区、村社报告。

05

加强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提醒所有学生及家长不要外出探亲、旅游、研学等,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不去网吧、KTV、酒吧、公共浴池、餐馆、影院、游泳馆、健身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得组织团体聚会和庆祝活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规律生活,保证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和家务劳动,注意饮食健康,不食生肉、海鲜,不接触活禽。

06

完善应急预案

放假期间,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引导学生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高三学生做好在家的复习指导。

07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每天执行24小时护校值班制,发现空岗、脱岗现象将严肃处理。所有值班人员上岗前要测量体温,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做好每天的卫生清扫、消毒和巡视工作。校园场地禁止对外开放,坚决阻断病源进入校园。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学校安全工作联系人:刘胜国

电话18641196669

学生管理工作联系人:胡 楠

电话:15712391776


大连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大连市综合高级中学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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