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标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本人郑重承诺坚决不收受礼品礼金,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暗示)或接受学生及家长(幼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由学生(幼儿)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三,不让学生(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四,不通过向学生(幼儿)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或家长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六,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杜绝家长有偿家教请求。
七,不从事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