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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 森林草原防火"7个严禁""6个务必"请牢记
作者:大连应急 编辑:系统管理 发布时间:2026-04-04 17:09:17 阅读数:13


清明节将至,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国家森防指办公室紧急通知如下:

持续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格执行"7个严禁"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在防火期内,特别是高火险时段,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严格执行"7个严禁":

(一)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二)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

(四)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五)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六)严禁狩猎放火驱兽

(七)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切实筑牢人民防线,坚决做到"6个务必"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务必压实各级林长防灭火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务必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网格化巡查,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三)务必加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等手段,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务必做好应急准备,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全员备勤、靠前驻防,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五)务必科学安全扑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遵循"三先四不打"原则,严禁无组织人员参与扑火。

(六)务必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敬献鲜花、植树追思、踏青遥祭、时空信箱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墓区张贴禁火通告、悬挂标语,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高频宣传防火规定,积极营造"无火祭扫、共护青山"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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