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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等职业学生资助政策
 编辑:李俊鹏 发布时间:2025-03-12 18:00:35 阅读数:309


中职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

我市中职学校已经建立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中职学校的国家免学费资助范围和标准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中职学校的国家奖学金资助范围和标准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计划由中央确定下达。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中职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 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中职学校的市政府奖学金资助范围和标准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有哪些?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哪些行为不能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非生活必须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自费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日常生活消费明显偏高的;

(4)生活费用于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5)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工作多长时间开展一次

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学年9月份秋季学期开学后进行。每学期初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学期内也可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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