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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作者:胡楠 编辑:李俊鹏 发布时间:2020-04-17 08:48:18 阅读数:10390


2020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近年来,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所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四、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说起危害国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CIA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90后廖某因为受QQ好友的蛊惑,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来获取报酬,触犯了法律。

案例二: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事后以上人员均被法律制裁。

五、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教室里,高高兴兴地上课时,大家有没有想过: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你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解放军不畏严寒酷暑,不怕流血牺牲,时刻准备抗击敌人的进犯,保证了你们今天的正常学习。正因为我国有强大的国防力量,全国人民才有了和平的环境,才能安心地生活、学习和工作。希望同学们增强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培养坚强的意志,培养组织性和纪律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做新时代合格的中国人!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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